中共如东县委宣传部
关于转发《中共南通市委宣传部职称工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6年政工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的
通 知
各镇(区)、县级机关各部门:
现将南通2016年政工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对照条件提前准备。县委宣传部联系人:章云峰,联系电话:13584682721。
附件:关于报送2016年政工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中共如东县委宣传部
2016年4月21日
中共南通市委宣传部职称工作办公室
通宣职办〔201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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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6年政工系列高、中级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县(市)区、局、集团企业政工资评办,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6年报送政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高级评审材料,5月10日-5月20日;
中级评审材料,6月20日-6月30日。
根据市有关要求,网上申报与实物材料报送一并进行。
申报材料请按规定时间报送我办,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二、报送材料内容
(一)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提供能反映本人专业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有效材料,具体包括:
1、《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15份。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
3、任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业务工作总结。
4、任期内反映本人思想政治工作能力的案例分析报告1篇。
5、任职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任期内各年度考核材料复印件(事业单位复印年度考核表)。
7、省、市委讲师团组织的政工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近期三年以上)原件和复印件、市人社部门要求的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任现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9、符合职称主管部门要求的职称计算机考核合格证或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或免试证明材料。
10、任期内单位或个人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1、任现职期内撰写的著作、论文、专业文章原件及复印件(刊物封面、目录及正文的复印件),获奖和交流论文的获奖和交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2、申报人近期免冠大1寸彩色照片1张。
报送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清晰。申报材料复印件须经单位核实、盖章,经办人签名,未经核实的材料不得上报。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三年内的申报资格。申报材料必须按评审要求的格式顺序进行分类、整理、装订。申报材料袋使用在本办领取的专用材料袋(因数量有限,每一申报对象领取一份)。
(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送材料内容及报送要求见附件。
三、有关说明
1、关于业务总结。主要对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来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一般应包括: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毕业学校、现专业技术资格、简历等)、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学习、科研、参与学术交流、继续教育等)、取得业绩(按工作内容分述)、专业特长(经验)、今后努力方向等。
2、关于案例分析报告。指将本人在解决思想政治工作问题中的心得体会,选取1个或1个以上案例以具体技术处理分析的形式总结出来。文中必须有典型事例、工作过程、工作方法、工作实效。
3、关于论文论著要求。申报政工师的,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正式出版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学术著作、译著1部,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②在市级以上报刊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有一定水平的研究论文3篇;③在市级以上报刊上发表研究论文2篇,在市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1篇以上;④在市级以上报刊上发表研究论文1篇,在市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1篇,撰写为解决本地区、本行业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问题、具有一定水平的调查报告、总结1篇。
4、关于时间界限的确定。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计算到2015年12月31日,论文、论著发表出版时间截止到报送材料时间。
5、关于公示。凡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各单位在确定推荐名单后,须将推荐名单、推荐人员情况简介表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对象的学历、资历、论文、获奖或工作业绩等有异议的,各单位应认真调查核实,确认符合条件后再推荐上报。审核人要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上签字,无审核人签字的材料不予推荐。
材料报送地点:南通市行政中心综合楼1517室,联系电话:85098565。
附:关于报送2016年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中共南通市委宣传部职称办
2016年4月20日
抄送:市职称办,各县(市)区职称办
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苏政资办〔201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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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6年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市委宣传部政工职称办、省直有关单位职称办:
经省职称办同意,为认真做好2016年度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高级专业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范围
全省企业、各类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不参加评审。
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指党委负责人,组、宣、办、研究、统战等部门和纪委中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专职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和编制在行政序列的宣传、宣传部门中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工会负责人及宣教、组织、研究、女工部门中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共青团组织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保卫、老干部办、人事(人事档案管理)、信访、计划生育、民事调解、人民武装、监察、退休职工管委会等部门专职干部中,以主要精力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也可以参加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资格的评定。
申报人员任现专业技术资格时间(任期时间)计算至2015年12月底。
二、报送材料内容
申报政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需提供能反映本人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等方面的有效材料,主要包括:
1.经单位核实确认的《江苏省政工专业申报高级职务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5份(请用A3纸复印并盖章)。
2.任期内的本人思想政治工作业务总结报告。
3.任期内反映本人思想政治工作能力的案例分析报告2篇。
4.任期内规定数量内的著作、论文、专业文章原件及复印件(超过规定数量的选取前5篇)。
5.任期内各年度考核材料复印件(事业人员须复印年度考核表)。
6.任期内的上级主管部门(或本单位)任命本人政工岗位职务的《通知》复印件,或本人从事政工岗位履历的有效证明材料。
7.符合任职条件规定的本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已获职称证书和任职资格通知、聘书的复印件及原件。
8.符合省职称主管部门要求的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证明材料(省职称主管部门如调整,则执行新规定)。
9.任期内单位或个人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任期内本人所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11.任期内继续教育成绩单或合格证书。
12.经县(市、区)和市、厅(局)人事职称主管部门核实确认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不装订)。
13.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一份。
1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需要彩色照片1张(免冠大1寸),请各市(各单位)将申报人员照片集中粘贴在A 3纸上,照片下方注明单位和姓名。
15.报送《江苏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书面一份,并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邮箱(表格从js83241562@sina.com邮箱下载,密码为83241562)。
三、报送材料要求
1.报送材料截止时间:2016年5月30日前,过期不予受理。
2.报送的各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清晰。从事政工年限必须以档案记载为准。在推荐中既要重视学历、资历,更要重视实际工作能力、水平、实绩和成果,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正确评价、全面考察。未经主管部门和单位核实的材料不得上报。对弄虚作假者,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3.报送材料必须是担任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材料;所附的论文及成果材料必须是本人撰写;已使用过的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4.各单位在推荐上报参评人员材料前,必须经群众评议。参加评议的人数须在15人以上,不足15人或测评结果群众意见分歧较大者(赞成票超过二分之一,不足三分之二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党组织或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做出较为详细的书面说明。参加民主测评人员须在《简介表》相关栏目中签名。
5.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资格实行二级评审,申报高级政工师资格人员在评审前应参加政工基础理论和业务能力的考试。考试成绩作为评审条件的重要要素之一,考试时间拟定于7月份。
申报研究员级高级政工师的人员,参加高评委会组织的面试或答辩。
6.案例分析报告,主要是将本人在解决思想政治工作问题中的心得体会,选取两个以上案例以技术处理分析的形式总结出来。案例分析报告不要写成简单的业务工作总结,要有典型事例、工作过程、工作方法及取得的实效或社会效益。每个案例不少于2000字,要单独成篇。
以上提交的材料若是复印件须经单位负责人核实签字,并盖章;请各政工专业资格职称办认真核对原件,并签字。申报材料必须按评委会要求的顺序、格式进行分类、整理、装订。
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
资格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