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如东县委宣传部
关于政工专业人员教育培训相关工作安排的
通 知
各镇(区)、县级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宣通〔2016〕19号和通委宣〔2016〕36号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政工专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企事业单位政工专业人员。
二、培训安排
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要求,我省政工专业人员脱产、半脱产接受各种形式继续教育的时间,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年累计不得少于40学时;高、中级技术人员每人每年累计不得少于72学时,省级层面培训班次安排如下:
1、高级政工师研修班(简称高研班)
参加对象为在政工岗位工作、具有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的专业人员,集中4天时间(计划在5月份举办,具体另行通知),采取聘请相关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交流研讨和现场观摩教学等形式进行培训。由各市委讲师团、政工资评办和相关单位人事部门根据分配名额组织人员参训,参加高研班培训的学员可免学当年继续教育培训课程。
各市委讲师团和政工资评办,除需做好高研班参训人员的宣传发动与报名组织工作外,还应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创造条件,自行或联合举办各类培训班,为初、中、高级政工专业人员提供更多参加培训学习的机会。
2、申报副高职称评前培训班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人社厅《关于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职称评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通[2005]116号)文件精神,自2006年起,申报高级政工师,采取考评结合的方式进行,举办评前培训和考试,成绩作为高评委会对申报者评审的要素之一。2016年仍按上述《通知》精神执行。
3、运用网上学习平台开展政工专业人员继续教育
参加对象为全省在政工岗位工作的所有人员。2016年政工人员继续教育将继续运用“江苏大讲堂”网站“政工学院”电子学习平台,采取网上自学的方式按照“五个统一”要求进行,即统一培训计划、统一教材、统一教学大纲、统一试卷、统一阅卷标准,突破时间、空间的限制,使广大政工干部多渠道学习、多方位汲取知识,提高继续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和持续性,扩大培训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促进基层政工干部学习常态化。
学习考试时间安排在6—9月,根据专题开设相关课程,学员登录学习平台在线自学培训教材、观看视频报告,达到规定课时后参加在线考试(2张试卷)。今年平台进行了改版升级,老学员用原身份证号和密码学习,新学员进行手机动态码注册后学习。具体办法登陆“江苏大讲堂”自行下载。
三、考试与考核
1、评前培训班仍按以往要求实行闭卷考试,试题以培训内容为基本内容,适当参考辅导材料。培训考试成绩三年有效。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当年度的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2、继续教育的考核在“政工学院”电子学习平台进行,学员学满规定的课时后,即可参加在线考试。全年培训结束后,学员可登录平台或捆绑公众微信号(江苏省干部理论教育讲师团)查询考试成绩,需要打印成绩单的请联系当地培训报名点。对学习时间长、考试成绩优秀者,将在“江苏大讲堂”网站和公众微信号中公布。
四、报名要求
请于2016年5月10日前将名单报县委宣传部章云峰,联系电话13584682721,邮箱13584682721@139.com,只接受邮箱报名,过时不侯。
附件: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
中共如东县委宣传部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