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如东县委宣传部
关于转发省、市委宣传部《关于转发〈2017年全省政工专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区)、县级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通委宣〔2017〕17号文件精神,现将省、市委宣传部《关于转发〈2017年全省政工专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计划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全县政工干部培训报名工作已经开始,请于4月10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统一报县委宣传部政工科(县行政中心10812室),联系人:顾丹丹,联系电话:84512337,传真号码:84133658,邮箱:113512437@qq.com。
附件:1.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政工专业人
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
2.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
(样表)
3.市委宣传部关于转发《2017年全省政工专业人
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
中共如东县委宣传部
2017年3月20日
附件一:
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文件
苏宣通〔2017〕12号
★
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政工专业人员
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市委宣传部、讲师团,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精神,经部领导同意,现将《2017年全省政工专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计划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7年全省政工专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
2017年2月22日
2017年全省政工专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的开局之年。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推动广大政工专业人员不断提高思想理论水平、专业技能和履职能力,在“两聚一高”实践中发挥积极作用,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精神,特制定本计划。
一、学习要求
坚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为学习重点,深入学习党中央重大战略决策和部署,深入学习事关我省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培育一支政治意识牢固、理想信念坚定、工作能力过硬的政工专业队伍。
二、培训对象
全省企事业单位政工专业人员。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突出以下四个专题:
1.关于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专题。通过本专题学习,引导广大政工干部深刻认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历史地位和重大意义,深入学习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科学内涵、主要观点和精神实质,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及政工人员的工作职责,深入研讨交流贯彻落实的思路举措,不断开创思想政治工作新局面。
2.关于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专题。通过本专题学习,引导广大政工干部深刻认识六中全会的精神实质和重大意义,深入理解全面从严治党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保障,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单位根据情况开展相关学习活动,带领党员同志认真研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充分发挥政工人员的作用,推动党的建设伟大工程不断开创新局面。
3.关于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专题。通过本专题学习,引导广大政工干部认真学习党代会报告全文,紧紧围绕“两聚一高”主题,深刻认识今后五年全省工作的总体要求、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立足本单位工作实际开展各项活动,把广大职工思想统一到省党代会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省党代会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奋发进取,为聚力创新、聚焦富民、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而努力奋斗。
4.政策法规和新知识新技能。通过本专题学习,引导广大政工干部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学习把握分享经济、数字经济、创意经济等产业发展新趋势,开展专业化学习培训,优化知识结构,提高能力素养。
四、培训安排
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要求,我省政工专业人员脱产、半脱产接受各种形式继续教育的时间,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年累计不得少于40学时;高、中级技术人员每人每年累计不得少于72学时。省级层面培训班次安排如下:
1.高级政工师研修班(简称高研班)
参加对象为在政工岗位工作、具有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的专业人员,集中4天时间(计划在5月份举办,具体另行通知),采取聘请相关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交流研讨和现场观摩教学等形式进行培训。由各市委讲师团、政工职评办和相关单位人事部门根据分配名额组织人员参训,参加高研班培训的学员可免学当年教育培训网络课程。
各市委讲师团和政工职评办,除需做好高研班参训人员的宣传发动与报名组织工作外,还应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创造条件,自行或联合举办各类培训班,为初、中、高级政工专业人员提供更多参加培训学习的机会。
2.申报副高职称评前培训班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人社厅《关于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职称评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通〔2005〕116号)文件精神,自2006年起,申报高级政工师采取考评结合的方式进行,举办评前培训和考试,成绩作为高评委会对申报者评审的要素之一。2017年仍按上述《通知》精神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运用网上学习平台开展政工专业人员教育培训
2017年政工人员教育培训继续通过“江苏大讲堂”网站“政工学院”电子学习平台,在规定时间内开放平台系统,学员自主注册报名、学习和参加考试,扩大培训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继续教育的便捷性,促进基层政工干部学习常态化。
学习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1日—9月15日,根据专题开设相关课程,学员登录“政工学院”电子学习平台在线自学培训教材、观看视频报告,达到规定课时后参加在线考试(2张试卷)。具体学习方法和操作流程见《2017年江苏省干部理论教育学习平台使用手册》(登录“江苏大讲堂”自行下载)。
五、考试与考核
1.评前培训班仍按以往要求实行闭卷考试,试题以培训内容为基本内容,适当参考辅导材料。培训考试成绩三年有效。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当年度的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2.教育培训的考核在“政工学院”电子学习平台进行,学员学满规定的课时后,即可参加在线考试。全年培训结束后,学员可登录平台或捆绑公众微信号(江苏省干部理论教育讲师团)查询考试成绩,需要打印成绩单的请联系当地培训报名点。对考试成绩优秀者,将在“江苏大讲堂”网站和公众微信号中公布。
六、相关要求
1.省讲师团、省政工职评办负责全省政工专业人员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和考核工作,各市委讲师团、政工职评办及省直有关单位负责本市、本部门的组织、管理工作。参加教育培训的人员,经考核合格后,由各市委讲师团、政工职评办打印发放成绩通知单。
2.运用好学习平台。认真学习《江苏省干部理论教育学习平台使用手册》,熟悉并掌握平台使用方法,做好相关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对实际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省讲师团反馈,确保学习平台的顺利运行。
3.培训报名按照去年方式,各地继续做好教育培训的相关组织工作。设区市、县(市、区)属企业和事业单位由设区市委宣传部负责,省农垦集团、省盐业集团、徐州矿务集团和南京钢铁集团由本系统(单位)负责,在宁部、省属企业和事业单位由省讲师团负责,其他单位可咨询所在市、县(市、区)讲师团或政工职评办。请以上单位通知各自所辖区域内需要参加培训的学员,在6月1日至9月15日期间自行登录网站,按照提示报名参训;各级管理员要审核所辖单位已报名学员的信息,培训结束后为符合条件的学员打印成绩单并盖章。
省讲师团联系人:孔老师,电话:025-88802751,邮箱:jssjst@163.com。
4.省级培训班费用经省物价部门审核后按规定收取,教育培训收费根据各级物价部门的规定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