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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委宣传部《关于转发〈2018年全省政工专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中共如东县委宣传部

 


关于转发市委宣传部《关于转发〈2018年全省政工专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的通

 

各镇(区)、县级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通委宣〔201832号文件精神,现将市委宣传部《关于转发〈2018年全省政工专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计划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于427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报县委宣传部。县委宣传部联系人:顾丹丹,联系电话:84512337QQ邮箱:113512437@qq.com

 

附件:

1.关于转发《2018年全省政工专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

2.2018年全省政工专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报名表。

 

 

中共如东县委宣传部

201848

附件1

中共南通市委宣传部文件

通委宣〔2018 32

关于转发《2018年全省政工专业人员

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各有关单位党组织:

根据苏宣通〔201815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全省政工专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转发给你们,请按计划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全市政工干部培训报名工作由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各单位人事教育处分别负责,并于430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统一报市委宣传部理论处(市行政中心综合楼1510办公室),联系人:张云飞,联系电话:8521534585098345

 

中共南通市委宣传部

20184 4

 

 

苏宣通﹝201815

 

 

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政工专业人员

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设区市市委宣传部、讲师团,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精神,经部领导同意,现将《2018年全省政工专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计划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8年全省政工专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

201831


附件

 

2018年全省政工专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推动广大政工专业人员不断提高思想理论水平、专业技能和履职能力,在“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精神,特制定本计划。

一、学习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全省政工专业人员把思想和认识切实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奋力推进“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谱写好新时代江苏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二、培训对象

全省企事业单位政工专业人员。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突出以下五个专题:

1、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专题。通过本专题学习,引导广大政工干部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作出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十八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报告、中央纪委工作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闭幕会上和十九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十九大报告作为重中之重。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学习把握党的十九大的重大意义、重要成果和历史贡献,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确立的新目标、擘画的新征程、提出的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深刻理解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及政工人员的工作职责,深入研讨交流贯彻落实的思路举措,不断开创思想政治工作新局面。

2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专题。通过本专题学习,引导广大政工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党的十九大最重要的理论成果;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在创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发挥的决定性作用和作出的决定性贡献;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科学体系和实践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充分发挥政工人员的作用,推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开创新局面。

3、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的专题。通过本专题学习,引导广大基层党员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重要讲话为江苏各方面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十九大后第一次到地方视察就来到江苏,充分体现了中央对我省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就是我们的工作指南,深刻认识“强富美高”“五个迈上新台阶”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江苏的具体化,是总书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对江苏提出的具体要求,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必须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和担当精神、拼搏精神、务实精神,加速推进“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确保总书记指示精神在我省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4、关于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的专题。通过本专题学习,引导广大政工干部认真学习领会省委各项决策部署,推动把习近平总书记为江苏勾画的宏伟蓝图变成美好现实。要深刻把握新时代经济发展的特征,就是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深刻理解高质量发展,是能够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是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发展;深刻理解推动经济发展高质量、改革开放高质量、城乡建设高质量、文化建设高质量、生态环境高质量、人民生活高质量的各项新部署新举措;深刻理解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建设良好政治生态的新要求。紧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开展各项活动,把广大职工思想统一到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上来,为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在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列而努力奋斗。

5、关于政策法规和新知识新技能的专题。通过本专题学习,引导广大政工干部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围绕推进“五个迈上新台阶”,落实“六个高质量”发展任务,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广泛学习各方面新知识新技能,开展专业化学习培训,优化知识结构,提高能力素养。

四、培训安排

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要求,我省政工专业人员脱产、半脱产接受各种形式继续教育的时间,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年累计不得少于40学时;高、中级技术人员每人每年累计不得少于72学时。省级层面培训班次安排如下:

1、高级政工师研修班(简称高研班)

参加对象为在政工岗位工作、具有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的专业人员,集中4天时间(计划在5月份举办,具体另行通知),采取聘请相关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交流研讨和现场观摩教学等形式进行培训。由各市委讲师团、政工职评办和相关单位人事部门根据分配名额组织人员参训,参加高研班培训的学员可免学当年教育培训网络课程。

各市委讲师团和政工职评办,除需做好高研班参训人员的宣传发动与报名组织工作外,还应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创造条件,自行或联合举办各类培训班,为初、中、高级政工专业人员提供更多参加培训学习的机会。

2、申报副高职称评前培训班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人社厅《关于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职称评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通〔2005116号)文件精神,自2006年起,申报高级政工师采取考评结合的方式进行,举办评前培训和考试,成绩作为高评委会对申报者评审的要素之一。2018年仍按上述《通知》精神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运用网上学习平台开展政工专业人员教育培训

2018年政工人员教育培训通过“江苏大讲堂”网站“政工学院”电子学习平台,在规定时间内开放平台系统,学员自主注册报名、学习和参加考试,扩大培训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继续教育的便捷性,促进基层政工干部学习常态化。

本年度根据专题开设相关课程,学员登录“政工学院”电子学习平台在线自学培训教材、观看视频报告,达到规定课时后参加在线考试(每门课一张试卷)。学习考试时间在61日—831日,补考时间安排在91日—15日,学员要合理安排,具体学习方法和操作流程见《2018年江苏省干部理论教育学习平台使用手册》(登录“江苏大讲堂”自行下载)。

五、考试与考核

1、评前培训班仍按以往要求实行闭卷考试,试题以培训内容为基本内容,适当参考辅导材料。培训考试成绩三年有效。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当年度的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2、教育培训的考核在“政工学院”电子学习平台进行,学员学满规定的课时后,即可参加在线考试。全年培训结束后,学员可登录平台或捆绑公众微信号(江苏省干部理论教育讲师团)查询考试成绩,需要打印成绩单的请联系当地培训报名点。对考试成绩优秀者,将在“江苏大讲堂”网站和公众微信号中公布。

六、相关要求

1、省讲师团、省政工职评办负责全省政工专业人员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和考核工作,各市委讲师团、政工职评办及省直有关单位负责本市、本部门的组织、管理工作。参加教育培训的人员,经考核合格后,由各市委讲师团、政工职评办打印发放成绩通知单。

2、运用好学习平台。认真学习《江苏省干部理论教育学习平台使用手册》,熟悉并掌握平台使用方法,做好相关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对实际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省讲师团反馈,确保学习平台的顺利运行。

3、培训报名按照去年方式,各地继续做好教育培训的相关组织工作。设区市、县(市、区)属企业和事业单位由设区市委宣传部负责,省农垦集团、省盐业集团、徐州矿务集团和南京钢铁集团由本系统(单位)负责,在宁部、省属企业和事业单位由省讲师团负责,其他单位可咨询所在市、县(市、区)讲师团或政工职评办。请以上单位通知各自所辖区域内需要参加培训的学员,在61日至831日期间自行登录网站,按照提示报名参训;各级管理员在培训结束后,为所辖单位内符合条件的学员打印成绩单并盖章。

省讲师团联系人:孔老师,电话:025-88802751,邮箱:jssjst@163.com

4、省级培训班费用经省物价部门审核后按规定收取,教育培训收费根据各级物价部门的规定收取。

 

 

 

 

附件2

2018年全省政工专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报名表

序号

单位

姓名

联系方式

备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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