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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发展绩效考核评价注重科学化、项目化

为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根据《南通市文化产业发展绩效考核评价方案》文件精神,南通市委宣传部、市统计局根据文化发展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各有关部门统计数据,每年对各县(市)区文化发展绩效状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文件规定,文化及相关产业发展绩效考核评价综合指数包括文化发展指数、政府投入指数、文化服务指数和文化消费指数,共4个方面15个指标。其中,文化发展包括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PD的比重、文化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文化产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和人均创造文化产业增加值;政府投入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经费支出增长率、文化体育与传媒经费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重和人均文化体育与传媒经费支出;文化服务包括万人拥有公共文化机构、人均拥有公共图书馆藏书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建筑面积、农家书屋村级普及率、有线电视入户率和有线电视数字化率;文化消费包括城镇居民人均文化娱乐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农村居民人均文化娱乐用品及服务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

根据通委宣【2011111号《关于发布2010年南通市文化发展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的通知》,我县文化发展绩效考核评价综合指数为75.3,位于南通市县区第四位。

【知识链接】

1.文化产业概念:根据中宣部与国家统计局下发的《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的通知》,文化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主要内容包括:文化产品制作和销售活动;文化传播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文化用品生产和销售活动;文化设备生产和销售活动;相关文化产品制作和销售活动。

2.文化产业分类:新闻服务、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文化艺术服务、网络文化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其他文化服务、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销售。

3.文化产业的层次: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文化产业可分为核心层(指直接从事文化活动的“文化服务”业)、外围层和相关层(指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生产和销售)三个层次。核心层:包括新闻服务、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文化艺术服务。外围层:网络文化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其他文化服务。相关层: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