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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落实文化建设工程”考核要求

中共南通市委文化改革与发展领导小组最近下发〔20121号文件,对各县(市)区落实文化建设工程明确考核办法,现根据文件内容摘录如下:

1.组织领导:成立县委文化改革与发展领导小组、制订如东县文化建设发展规划、每年不少于300万元的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

2.思想舆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切实提高新闻宣传水平。

3.文明创建:省测评达标,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未成年人等工作在全省有位置、有影响。

4.公共服务:文化事业实事化,公共服务网络健全,重视文化阵地建设。

5.文化产业:到201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4.5%,每年兴办至少1个投资亿元以上的文化产业项目,建成一个市级以上文化产业园区,新增文化企业注册资本4000万元。

6.精品生产:大力实施“五个一工程”。

7.体制机制: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实施改革,给予补助,扶持发展。

8.公共投入:建立公共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保证财政文化支出增幅高于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增幅。每年都有重大文化设施建设和文化项目投入。

9.人才队伍:每年引进文化发展高端领军人才不少于5名,其中文化产业经营人才不少于2名,每年通过各种方式培养使用各类文化专业技能人才不少于50名。重视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每年培训不低于500名基层文化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