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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出精品力作 推动文化发展

———我县组织申报南通市第五届“五个一工程”奖

      南通市第五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的评选工作启动以来,全县广大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者特别是专业文艺工作者对于此次评选活动高度重视,积极参加评选。截至目前,我县已有四部文艺类作品、四首歌曲和一部广播剧参加此次评选活动,相关部门和作者正在积极做好各项参评材料的准备工作,以推出更多精品力作。

      近年来,我县借助政府文艺奖对优秀创作人才和优秀作品进行表彰奖励,有力地推动了文艺创作,全县每年在省级以上展演、参赛、获奖、发表的文艺作品超过50件。民间舞蹈《跳马亻夫  》在首届中国农民艺术节上获“精粹奖”,小品《求求你相信我》获第四届“中国戏剧奖·小戏小品奖”金奖,民歌《海之风》等3件优秀作品分获江苏省第九届“五星工程奖”两个金奖和一个银奖。《播种希望》等60多部文学专著由国家级出版社发行。刘剑波同志中篇小说《哭泣》获江苏省紫金山文学奖,长篇散文《老娘》被市列入精品生产扶持项目,在《钟山》杂志发表。刘剑波同志被确定为全省宣传文化系统2011年度“五个一批”人才,南通仅此一人。

      “十二五”期间,我县将以“五个一工程”为龙头,繁荣创作生产,多出精品力作。努力创作一批思想性和艺术性俱佳、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作品。加大对重点作品创作生产的投入,通过县政府文艺奖和以奖代拨等形式,对重点作品的创作生产给予资助和对优秀作品给予奖励。打造如东民歌民舞、少年杂技、书法美术和民间绘画等优势艺术门类的文艺精品,力争年年有作品在省级以上获大奖,努力冲击国家级重大奖项。

【知识链接】

      “五个一工程”:由中共中央宣传部组织的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活动,自1992年起每年举行一次。具体包括:一部好的戏剧作品,一部好的电视剧(片)作品,一部好的图书(限社会科学方面),一部好的理论文章(限社会科学方面)。并对组织这些精神产品成绩突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和部队有关部门,授予组织工作奖。1995年度起,将一首好歌和一部好的广播剧列入评选范围,“五个一工程”的名称不变。自第十届起,参评门类又进行了重新调整,确定为戏剧、电影、电视剧(片)和广播剧、歌曲、文艺类图书(长篇小说、报告文学和纪实文学)。200812月,南通市委宣传部下发了《南通市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办法》,今年,市委宣传部对评选办法进行了修改。设有“入选作品奖”、“入选作品提名奖”、“入选作品荣誉奖”和“组织工作奖”,并对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