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人社〔2015〕25号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第四轮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的通知
县各相关部门(单位):
现将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第四轮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通人社考〔2015〕1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继续教育是岗位聘任、等级培训的必备条件,各部门(单位)要组织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培训,将培训人员报名表、汇总表(附电子档)于2015年4月21日—22日报江苏省如东中等专业学校综合楼627室(人社局往北2公里处),办理相关手续。联系电话:84181108;84520883。
2015年3月25日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通人社考〔2015〕11号
关于开展第四轮机关事业单位
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队伍建设,着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高技能、复合型工勤技能人才队伍,根据省人事厅《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继续教育实施意见》(苏人发〔2003〕9号)和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苏人社发〔2012〕113号)的要求,我市决定自2015年起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第四轮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的目的和效用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继续教育是我市工勤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提升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的重要途径。定期参加继续教育、接受统一培训是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各部门、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和支持工勤技能岗位人员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保证培训时间。工勤技能岗位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是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申报技术等级考核、聘任工勤技能岗位的必备条件。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在一个聘期内(一般为3年),没有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或考试(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续聘下一聘期。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在以后年度需要申报技术等级升级考核(含申报技师和高级技师)的,必须提前申报继续教育培训并经考试(考核)合格。
二、培训对象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编制内在职在岗人员都应参加本期继续教育培训。
三、培训内容与方式
培训内容以省人社厅指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素质读本》(下册)为主要教材。培训采取集中面授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四、报名安排
将培训人员汇总表发送至rsksgk@126.com邮箱后于3月25日-27日至市政务中心裙楼三楼E074号窗口(工农南路150号)办理报名手续。县(市、区)各单位到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考部门办理报名手续。
五、收费标准
报名培训考核费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费用180元/人,在办理报名手续时交纳。
六、证书管理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参加本轮继续教育培训且经考试(考核)合格的,由培训单位登记继续教育培训情况,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考部门核发《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继续教育证书》。该证书在全省范围内通用,在本轮继续教育周期内持续有效。证书核发后,由工勤技能岗位人员本人自行妥善保管,作为其申报技术等级升级考核、竞聘工勤技能岗位、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兑现岗位工资待遇的 依据。
市级单位学员培训考核后,凭成绩合格通知单携带《技术工人继续教育证书》至市政务中心1015室办理继续教育登记 手续。
本轮继续教育培训从2015年起至2017年止,请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工勤技能人员升级情况分期分批组织本单位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以保证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圆满完成。
联系人:李智为;联系电话:59000247。
附件: 1.第四轮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
2.第四轮继续教育培训人员汇总表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18日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5年3月18日印发
附件1
第四轮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
工作单位(公章):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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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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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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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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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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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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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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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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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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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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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
证 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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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轮继续教育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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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继续教育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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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继续教育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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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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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贴粘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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