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人社〔2015〕24号
关于转发《关于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县各相关部门(单位):
现将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通人社考〔2015〕1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本部门(单位)符合条件人员报名,由各部门(单位)人事干部到县人事考试中心(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试考核管理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14室)办理相关手续,报名时间:2015年3月30日—2015年4月8日(双休日除外),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并不予补报。联系电话:84520883。
2015年3月25日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通人社考〔2015〕10号
关于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
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73号)精神,现就做好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编制内在职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
二、考核工种
保安员、保管员、管道工、司炉工、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保育员。
三、考核条件
1.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
2.按规定参加相应继续教育培训,且考核合格。
3.已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工勤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报参加升级培训考核:
(1)工作年限20年(年限计算到2015年,下同)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中级工,可申报高级工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对于2016年符合申报条件的工勤人员可提前一年申报考核,发证日期为下年度(下同)。
(2)工作年限10年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初级工,可申报中级工技术等级培训考核。
4.为了适应机关人事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需要,结合单位实际,对于工作岗位己经变动或即将调整岗位的工勤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后,可申报同等级工种转岗培训、考核。
5.从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转聘到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不受本岗位连续工作时间的限制,可按同期同条件参加工作的工勤人员申报相应的岗位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原管理人员,按照相应的工作年限申报相应岗位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原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技术员职称且工作年限满5年的,可直接申报中级工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且工作年限满10年的,可直接申报高级工技术等级培训考核。
6.2014年底前学徒期满转正定级的、未考取技术等级的、以及由普通工岗位转换到技术工岗位的工勤人员,可申报初级工技术等级培训考核。普通学校毕业生,招录到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见习试用期满,可直接申报初级工技术等级培训考核。
7.在本岗位做出贡献的工勤人员,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的,可放宽申报工作年限3年和本等级工作年限2年(每个放宽条件在整个岗位技术等级晋升期间只能使用一次):
(1)单位年度考核中连续2年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
(2)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或参与的省部级技能竞赛取得前10名、市级技能竞赛取得前6名。
(3)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优秀成果,本人为该成果主要工作人员之一,并有省、部级以上奖励证书。
(4)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
(5)在本工种岗位上刻苦自学,取得本工种(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
(6)公派至国外使馆工作,且回国后仍在本单位从事本工种工作。
凡符合放宽条件者,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相关文字材料证明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同级工考办审核后方可执行。
四、培训与考核形式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成绩与技术业务水平。思想政治表现和生产工作成绩由工勤岗位人员所在单位根据本人表现进行考核,凡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可申报考核。技术业务水平考核形式详见培训计划。根据总成绩划定考试(考核)合格人员,中、高级工合格率总体控制在85%左右。
五、时间、地点、程序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30日-4月2日,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并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市政务中心裙楼三楼E074号窗口(市工农南路150号)。县(市、区)各单位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考部门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程序:申报人员填写《南通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附件1)一式两份,由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并签署意见,填涂报名信息卡(报名前到市政务中心裙楼三楼E074号窗口领取),报名时携带下列 材料:
(1)岗位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
(5)本人工资卡片原件及复印件。
4.时间初步安排:4月上旬为资格审查阶段;4月下旬至5月底为培训阶段;6月为考试、考核阶段。
5.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核发时间:2015年8月31日。
六、其它
1.严格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的年限条件,加强考核人员的资格审查,未经批准禁止以任何形式提前考核和放宽申报考核条件。
2.加强培训费管理,严格收费标准。
3.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岗位证书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
4.人数较少不具备开班条件等客观原因,近几年来尚未组织开展技术等级考核工种人员,请各单位摸清情况并填写《小工种人员情况统计表》(附件2),市工考部门将视具体情况通过合适渠道和方式解决这部分人员技术等级考核问题。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工勤技能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县(市、区)工考部门、市各主管部门及单位要加强宣传,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要坚持条件和标准,加强资格审查,严格把好申报关,确保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顺利 实施。
附件:1.南通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
2.机关事业单位部分行业小工种统一培训统计表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18日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5年3月18日印发
附件1
南通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
免
冠
照
片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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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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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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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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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时 间 |
年 月 |
现有技术
等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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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在
岗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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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工龄
起始时间 |
共 年 |
现有证书
号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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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工 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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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龄
起始时间 |
共 年 |
现有证书
发证日期 |
年 月 |
申 报
等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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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与工作岗位是否对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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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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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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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
证书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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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周 期
培训时间 |
年 月 |
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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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年 月—— 年 月 |
工作单位及工作岗位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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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 动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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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考核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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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前一年申报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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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放宽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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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 宽
条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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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上述所填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或填写错误,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并自愿接受处理。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单
位
意
见 |
申报人员信息真实、准确,符合申报条件,同意申报 级工。
审批人签名:
年 月 日(章) |
主管部门意见 |
同意单位意见。
年 月 日(章) |
考 核
成 绩 |
应 知 成 绩 |
应 会 成 绩 |
证 书 号 码 |
发 证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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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
市
︶
区
工
考
部
门
意
见 |
年 月 日(章) |
市工考部
门意见 |
年 月 日(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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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要求:
1.本表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逐项如实填写,字迹工整清楚,单位认真审核。
2.报名时应附四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
3.表中“上年度考核结果”一栏,填写上年度年终考核结果,考核“优秀”者须附“年度考核表”原件、复印件。
4.“专业工龄”是指技术工人直接从事该工种工作并可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专业工龄小于或等于工龄。
5.本表一式二份。
附件2
机关事业单位部分行业小工种统一培训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工种 |
现有
等级 |
现有等级证书
取得时间 |
拟申报
等 级 |
继续教育
证 书 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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